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,近日北京市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,规定自2015年12月20日起,黄标车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,违反规定将被处以100元罚款并扣3分。
据北京市环保局介绍,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,落实国务院及北京市淘汰黄标车的任务要求,12月4日北京市环保、交通、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对黄标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,规定自12月20日起,黄标车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,对违规上路的黄标车,将处以100元罚款并扣3分。
同时,黄标车已领取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《道路运输证》失效,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今后不再给黄标车核发《道路运输证》。车主需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,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予以变更。其次,全市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也停止对黄标车进行定期检测检验。另外,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将对报废解体营运黄标车严格监销监管。
据介绍,截至11月,北京市还剩有1000余辆黄标车在使用。黄标车是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,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、浓度高、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,加快黄标车淘汰,是削减机动车排放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。
编辑:益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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