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青年网开封2月6日电
近日,河南省兰考县部分初中学生重返校园。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2月3日,兰考县创新中学联合兰考县综治关爱服务中心开展“开学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”活动,为该校师生送去了一份精美的“法治大餐”。
“开学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”活动现场。马敏摄
“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?根据我国刑法规定,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所谓刑事责任,简单地说,就是要判刑坐牢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,如果犯了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等8种罪名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……”普法课上,兰考县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李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,重点就同学们普遍关心的刑事责任问题、什么是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、关于校园欺凌问题等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进行了详细讲解。
检察官给青少年普法。马敏摄
“我们在办案中往往会遇到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,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无畏、缺少防范意识和能力,有的成为失足的少年、有的成为无辜的受害者,不能像在座的各位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,看到这些孩子,我们作为办案人员无比痛心难过。”李楠语重心长地说,同时并呼吁广大学生们在学习和生活中,更好地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争做新时代好少年。
让法治知识走进学生心中。马敏摄
兰考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兰考县综治关爱服务中心普法进校园活动是贯彻落实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具体举措,通过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讲,让法治知识走进学生心中,从而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,增强自我保护能力,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。(马敏)
责任编辑:张亦弛
http://df.youth.cn/dfzl/202302/t20230206_14301037.htm
编辑:闫玉茹 审编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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