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青年网哈尔滨2月1日电
近年来,黑龙江省司法厅积极探索新举措新办法,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,持续加大惩戒问责力度,让“躺平式干部”躺不住、让混日子的没有市场,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。
黑龙江省司法厅在广泛调研、学习借鉴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印发了《省司法厅机关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工作方案》,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,总体设置了“干群评价”“工作作风与绩效”“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”“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”及“加减分项”五大板块内容,明确提出“排名后30%的,当年不提拔重用;排名后5%的,进行提醒谈话”,有效解决了“干与不干、干多干少、干好干坏一个样”的问题。
同时,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规范,提高选人用人参与度,增加透明度,从制度层面堵塞选人用人漏洞。近年来,5名同志参加援疆工作表现突出,提任为狱所政委;驻村工作表现突出的2名工作队长优先晋升职级;35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科级干部提前半年晋升职级,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激励作用。
近年来,黑龙江省司法厅先后对多名“不适宜担任现职”的干部给予调整,对不担当不作为、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,让“躺平式干部”无处可躺,混日子、不作为的干部没有市场。在负向惩戒的基础上,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,激励和约束并重,制定印发了《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(试行)》和容错免责清单,对“什么错可以容”“出了错怎么查”“容错后怎么改”进行了全面规范,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、踏实做事、不谋私利的干部撑限鼓劲,切实做到为担当者担当,让敢担当、能作为成为常态,更好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。(韩冬)
责任编辑:张亦弛
http://df.youth.cn/dfzl/202302/t20230201_14290345.htm
编辑:闫玉茹 审编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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