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日报北京2月3日电(记者陈晨)
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的统一部署,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加大疫情防控投入力度。截至2020年2月3日零时,各级财政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70亿元,主要用于患者救治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等支出。
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,财政部此前印发通知,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,统筹安排经费预算,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,同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,切实履行好经费保障职能。加强库款形势分析研判,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,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,积极主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商,研究细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措施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,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采购工作。及时制定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具体办法,强化资金使用监管。加大工作力度,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、工作部署到位、预算安排到位、资金拨付到位、监督管理到位,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,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《光明日报》( 2020年02月04日03版)
编辑:益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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